健保改革及聯邦醫療保險Part ABCD

「看得見的是表面,看不見的卻是經驗」

 

醫療改革計劃目前尚未全面實行但已在健保業界及民眾造成極大的影響也產生許多疑問,健保權威裴克文有20年醫療保險經驗應 會計師協會邀在洛僑中心,橙僑中心詳細說明
 自從
2010323醫療改革計劃法案

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 (PPACA 906,55,974 =1935)

http://www.gpo.gov/fdsys/pkg/PLAW-111publ148/pdf/PLAW-111publ148.pdf

http://www.gpo.gov/fdsys/pkg/PLAW-111publ152/pdf/PLAW-111publ152.pdf

(http://docs.house.gov/energycommerce/ppacacon.pdf

通過的6個月後的923日是生效日,依修法的內容例如19歲以下的兒童保險公司要無條件承保.目前加州的保險公司已開始接受19歲以下兒童單獨申請.26歲以下可加入其父母親的保險…….

美國自從1965年起有聯邦醫療保險Part A, Part B及民間的Part C至今已有40餘年發展至2006起增加了Part D.

凡年齡滿65工作點數每季一點滿十年合計40(Medicare from Tax 1.5% x10 Years)即符合聯邦政府免費的Part A(住院)及自付的Part B(門診)保險.聯邦保險只提供80%的保障,另外20%的費用,應洽辦附加險(輔助險)由聯邦審查合格的保險經紀人辦理.此類自購部分是為Part C及另再購買Part D (藥卡)或不需付費的全險MAPD (HMO) . 2012 Part D 藥卡的自付額是$320,藥費的福利上限為$2,930元自付$4,700$6,657.50元之後,只需付5%或普通藥$2.6,名牌藥$6.5,如果是符合於低收入標準則可以申請加州白卡.